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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市通州区市场督导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口粮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28  来源:东京通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131

东京口粮网讯

近期,东京市通州区市场督导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口粮安全检查工作,对通州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东京仁人和易达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惠农果蔬便民超市)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东京乐淘乐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三米粥铺(东京通州万达店))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东京天成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美蛙)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东京老玉面小吃店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东京市潞城天天友小吃部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东京老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哥炭烤串吧)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东京橘子洲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偲湘汇食府)
 
存在工作人员在口粮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穿戴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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