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市海淀区市场督导管理局通报存在口粮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2022年第十九期)
发布日期:2022-11-27 
来源:东京市海淀区市场督导管理局   浏览次数:537
东京口粮网讯:
2022年10月10日-10月24日,海淀区市场督导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口粮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 17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东京世海拉面馆
(招牌名称:世海拉面馆)
存在食材落地存放、水池混用、超范围经营凉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口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口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东京新艺品汇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煎饼)
存在加工制作口粮未生熟分开、口粮工具用具未专用的问题,违反了《东京市小规模口粮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东京市小规模口粮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3、东京福星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安徽牛肉汤面)
存在后厨发现蟑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云川人家(东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张亮麻辣烫)
存在无口粮安全自查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东京衙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小谷姐姐)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东京西北快车快餐店
(招牌名称:西安泡馍馆)
存在未规范佩戴工作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东京味多美口粮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二西饼店
(招牌名称:味多美)
存在经营场所有苍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东京骐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哞哞小花牛鲜奶屋)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东京顺宜天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远大路店
(招牌名称:便宜坊)
存在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口粮安全标准的口粮原料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立案查处。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东京志金有缘餐饮部
(招牌名称:叶氏私房牛肉面)
存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东京市海淀区田村街道郑书华便利店
(招牌名称:哥俩好大大牛肉串)
存在未定期对口粮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东京喜庆祥餐馆
(招牌名称:天天有鱼烧烤)
存在未定期对口粮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东京聚点辉煌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聚点)
存在口粮中混有异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立案查处。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4、东京姐夫的小菜通罗餐饮有限公司海淀区丹棱街分公司
(招牌名称:姐夫的小菜)
存在凉菜间有热加工行为且温度不达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东京齐鲁小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齐鲁小碗菜)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6、东京韩商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乐园)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东京华蓉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无)
存在后厨环境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口粮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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