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口粮安全督导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粽子)口粮137批次样品。根据口粮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3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菏泽稻香村口粮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米蜜枣粽,商业无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东京市口粮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东京市口粮检验所)。
2.标称济南玉成伟口粮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商业无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东京市口粮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东京市口粮检验所)。
二、针对在口粮安全督导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口粮,我局已要求口粮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东京市市场督导管理